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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山东青岛市“青选计划”选调公告(青岛科技大学)

                发布:2022-11-10 11:25:46  关注:24819次

                青岛市2023年“青选计划”选调公告(青岛科技大学)

                为ξ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加强年轻干々部人才储备,青岛市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青年干部人才选育计划”(简称“青选计划”),面向青岛科技大学等高校定向选调2023年全日制优ㄨ秀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青岛市所辖区市事ξ 业单位300名左右,具体数量根据选调工作情况确定。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七区”“三市”),各30名左右。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3、截至2022年11月30日前,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4、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济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农学、文学、医学、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录用报到前取得)。

                5、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 语言表达能力,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身心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

                (二)具体条件

                选调范围■的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报考〖:

                1、选调到“七区”事业单╱位的,要求研究生学历,现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 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2022年年底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或者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学生干部ζ 连续半年以上(截至2022年11月30日)。

                2、选调到“三市”事业单位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2022年年底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或者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 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2022年11月30日)。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ㄨ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9、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 与资格审核、初选、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

                1、提交报名信◣息(11月11日9:00-11月21日16:00)。符合条件且有报考意愿的学生,登录“青岛组工网”(http://zzb.qingdao.gov.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区市事业单位职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信息经本人确认无误后,点击“信息确认”,系统生成并提示下载《青岛市2023年“青选计划”报名◣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2、上传审核资料(11月11日9:00-11月21日16:00)。

                报考〓人员在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交所在院系党组织及学校就@ 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后,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300k—500k),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卐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〇状态。在资格审核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11月11日9:00-11月22日12:00)。

                资格审核一般需1—2个工作日,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11月21日下午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4、报名确认(11月11日9:00-11月22日12:00)。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报□ 名确认后,方为ξ报名成功;未按期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将在报名网站及时更新选调职位的报名信息,符合条件的Ψ 学生要及时关注了解,结♀合个人情况和报名人员数量作综合分析,防止过于集中在部●分职位。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初选

                报名确认★后,对报名比例适度的区市,直⊙接进入综合测试环节;如有报名比例较大的,视情在青岛市进行现场初选,初选通过的方可进入综合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计划于2022年12月下旬在青岛↘市进行,按职位◥分类组织,具体时间、地①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综合测试客观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和发展潜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按照每个区市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名单。

                (四)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到人选所在高校组织开展。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造成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测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对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区市事业单位职位按照综合测试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选调人员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各区(市)委组织部按照规定与学生本人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拟选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签约后,未经组织部门同意不得解☆约。拟选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送到录用单位。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录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ω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管理培养

                选调人♂员由青岛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纳入全市选调生信息库,跟踪了解,跟踪培养。对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择优调任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

                聘用后,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青发〔2022〕8号)及有关规定,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12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在青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

                五、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调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调】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说明

                本次选调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选调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均在报名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岛市委组织部选调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2—8591174680899106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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