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8-25 10:43:43 关注:8886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 意见》(吉人社联[2020]134号)《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精神,长春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长春大学。
二、招聘计划
本公告招聘工作人员︾8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长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6号)》(附件1)。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々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1日至2005年8月21日期间出々生)。博士研究生岗∞位招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8月21日为准(以本人有效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ㄨ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非博士研究生要求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需于2023年8月2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2.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3.在职人ㄨ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卐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〇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人员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 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我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地点:长春大学综合楼B区1312室(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6543号)。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下列顺序排列并提ζ交:
(1)《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个人简历(报名表附照片彩色打㊣ 印,各提交2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按岗位要求的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其中2023年博士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携带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ζ 的,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2023年毕业的博士留学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需提交博士研究生入学通知书及就读学校出Ψ具的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证明(中文版)。
(4)按岗位要求各阶段∞学信网查询的学位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①提供CSCSE电子证照库-电子证照核验-扫码核验信息截▂图。
(5)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方ㄨ向的,需提供毕业学校所在学院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及成绩单。
(6)本硕、硕博连读者需提供本硕、硕博连读证明及成绩∮单。
(7)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的,需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及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9)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与工作经历时间段相对应的本人养老保险缴费明细、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等材料。
(10)招聘岗位要求提供其他材料的,按岗▆位要求提供。
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证明类原件及复印件不予返还。
2.报名者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3.报考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 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ζ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ω 次公告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3年8月份,即到2023年8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五、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々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々和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我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教师岗位及格分数线为65分,其他岗位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用人选。计▂算考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加试成绩1:3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考试成绩在长春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该岗位ζ不进行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该岗ㄨ位不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卐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该岗位不进◆行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报考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的考生,如未在2024年1月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 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五)除博士Ψ研究生以外的招聘岗位,考生未在2023年8月2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如未在2023年8月2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九、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及聘用各环节有因考生放弃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情况的均不进行递补。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 社部令第35号)进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cdrsc-443.webvpn.ccu.edu.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2728995(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十一、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长春大ζ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 申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250106 13804310471(来电时请说明是在今日招聘网看到的招聘︻信息)
附件1:2023年长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6号).xlsx
附件2: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长春大学
2023年8月21日
原文出处:
https://cdrsc.ccu.edu.cn/info/1009/2910.htm
(电话联系时请说明是在今日招聘网看到的招聘信息,邮件申请时请在标题结尾加上信息来源于“今日招聘网-jrz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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