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1-10-20 10:54:53 关注:28542次
山东财经大学统计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充分利用校外优质教育资⌒源,规范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校外导师)管理,根据《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政研[2021]12号)文件精神,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要㊣ 求,学院将开展2021年研究生校外导师选聘工作。
一、选聘条件
我校研究生校外导师★分为产业导师和合作导师两类。产业导师一般为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共建单位的在职〓人员,负责研究生实践期间的指导工作;合作导师一般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高认可度或影响力的企业家、技术专家、高技能人才或管理型人才,协助校内导师合作指导研究生。
产业导师和合作导师选聘条件参照《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政研〔2021〕12号)(附件1)第三章第七条至第九条规定。
二、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在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依托单位、其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单位中初步选择符合条件的校外「导师人选,根据自※愿原则,由本人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到期后拟继续聘任的也需填写申请表。
(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院ζ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诚信、工作情况等进行审核评议。评〖议通过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统一将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
三、选聘要求
(一)学院采取公开征集和定向推ω 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公开征集面向社会大众,接收符合选聘条件的』个人申请;定向推荐○由2021年通过招生资格认定的导师提出校外导师候选人,且至︾少推荐1位产业导师或1位合作导师。
(二)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1日,届时学院将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纸质材料报送至学院15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hj_tian@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田政杰
联系电话:17695920980
统计学院
2021年10月18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转载请必须注明,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卐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其他教职工招聘